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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安老院舍評審計劃
計劃宗旨
為全港安老院舍提供自願參與的評審。
透過推動持續改善及成效監察,提升安老院舍服務質素。
為公眾人士在選擇安老院舍時提供參考。
計劃特點
院舍自願參與
客觀標準:40項評審標準參考外國經驗、本港安老院舍牌照標準及社會福利署服務質素標準而訂立,透過「先導計劃」在本港安老院舍試行及確立有關標準的可信性
同儕評核:評審員來自安老服務界的專業人士,包括醫生、護士、社會工作者及專職醫療人員
通過評審:參與評審院舍須通過自我評審及主要評審,達致有關的標準
維持質素:評審以五年為一週期,第一年是主要評審,隨後四年需要每年進行周年覆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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