颱風或暴雨警告期間學員的上課安排
颱風
颱風襲港期間,安排大致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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颱風信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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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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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號颱風信號 |
照常上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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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號颱風信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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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:
(a)
在上午七時仍然懸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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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停課(即取消在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的課堂或考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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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b)
在中午十二時仍然懸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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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停課(即取消在下午二時至六時的課堂或考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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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c)
在下午四時三十分或之後仍然懸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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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間停課(即取消在晚上六時三十分至十時的課堂或
考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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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d)
在上課或考試期間懸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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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時終止在該時段進行的課堂或考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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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e)
在考試開始前懸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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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在該時段舉行的考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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暴雨
香港天文台發出的暴雨警告信號大意如下:
(a)
黃色暴雨警告信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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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示香港廣泛地區已錄得或預料會有大雨,低窪地帶可能會水浸。
(b)
紅色暴雨及黑色暴雨警告信號
—
表示已錄得或預料會有豪雨,可能會造成災害。
(c)
暴雨警告信號獨立於其他警告信號,包括颱風信號及山泥傾瀉警告。
暴雨警告生效時的安排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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暴雨警告信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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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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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色暴雨警告 |
照常上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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紅色暴雨警告 |
黑色暴雨警告
(a)
在上午七時仍然生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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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午停課(即取消在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的課堂或考試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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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b)
在上午十二時發出或仍然生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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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停課(即取消在下午二時至六時的課堂或考試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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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c)
在下午四時三十分或之後發出或
仍然生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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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間停課(即取消在晚上六時三十分至十時的課堂或考試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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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d)
上課期間懸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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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常上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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