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颱風或暴雨警告期間學員的上課安排

 

颱風

颱風襲港期間,安排大致如下:

颱風信號

有關安排

一號颱風信號 照常上課
三號颱風信號

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

(a) 在上午七時仍然懸掛

 

上午停課(即取消在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的課堂或考試)

(b) 在中午十二時仍然懸掛

下午停課(即取消在下午二時至六時的課堂或考試)

(c) 在下午四時三十分或之後仍然懸掛

晚間停課(即取消在晚上六時三十分至十時的課堂或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考試)

(d) 在上課或考試期間懸掛

即時終止在該時段進行的課堂或考試 

(e) 在考試開始前懸掛

延期在該時段舉行的考試



暴雨

香港天文台發出的暴雨警告信號大意如下:

(a) 黃色暴雨警告信號 表示香港廣泛地區已錄得或預料會有大雨,低窪地帶可能會水浸。

(b) 紅色暴雨及黑色暴雨警告信號 表示已錄得或預料會有豪雨,可能會造成災害。

(c)  暴雨警告信號獨立於其他警告信號,包括颱風信號及山泥傾瀉警告。

 

暴雨警告生效時的安排如下:


暴雨警告信號

有關安排

黃色暴雨警告

照常上課

紅色暴雨警告
黑色暴雨警告

(a) 在上午七時仍然生效

 

 

上午停課(即取消在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的課堂或考試)。

 

(b) 在上午十二時發出或仍然生效

 

下午停課(即取消在下午二時至六時的課堂或考試)。

 

(c) 在下午四時三十分或之後發出或

     仍然生效

 

晚間停課(即取消在晚上六時三十分至十時的課堂或考試)。

(d) 上課期間懸掛

照常上課